(1)因配合台鐵新竹內灣支線改善計畫工程第二標竹中車站P133a及P133b橋墩位置變更,將推進坑2廢除改由推進坑1雙向推進;原推進坑1及推進坑2間明挖段54公尺改為推進施作。 (2)因配合99年09月27日「寶山支援竹北芎林送水管(一)與林同棪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內灣明挖段交接會勘協調會」決議,辦理「餘土數量追減」(殘(廢)土數量(管體棄土))、「餘土就地整平」(近運利用填方(含夯實))、「追加監測系統」(台鐵橋墩安全監測)及「追加工區管制大門及施工便橋」(工區施工大門架設及拆除、施工便橋架設及拆除(一)及施工便橋架設及拆除(二))。 (3)因配合公路局新竹工務段人孔下地計畫,將本案排氣閥改設置於路邊,原設計窨井刪除,以利日後之操作、維修。 (4)因原設計漏編,故辦理「210kg/cm2混凝土數量追加」。 (5)因原設計遺漏,故辦理「瀝青混凝土路面刨除及加封之數量追加」。 (6)因原設計遺漏,故辦理「推進坑及到達坑口前藥劑處理費數量追加」。 (7)因保護既有鄰房之需求,故追加「保護鄰房需要地盤改量費」工項。 (8)因本工程推進坑及周圍相關推進設置,皆係台鐵竹中車站範圍內,而竹中車站於10月底通車,本工程尚無法完成讓台鐵施作綠美化工程,經與台鐵協調結果,同意暫時分隔本工程用地,俟本工程完成後,代為施作綠美化工程,故辦理追加「舖設高壓混凝土磚(不含高壓混凝土磚材料)」、「甲種施工圍籬」及「草皮鋪設」。 (9)本案變更追加金額為9109361元減少金額為28123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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