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招標經本(100)年9月27日上午9時10分截止收件,計有勤麗營造有限公司、啓林土木包工業、健城營造有限公司、承立土木包工業、泉順土木包工業、有勝營造有限公司6家廠商投標,符合採購法合格投標廠商家數之規定,復於當日上午10時整在本所3樓發包室進行開標。 二、開標結果,上揭6家廠商皆符合資格,其中以勤麗營造有限公司報價新台幣119萬元整最低且在底價新台幣153萬9,000元整以內,但低於底價80%;經主持人「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第四項規定,通知最低標廠商限期提出說明,再視說明情形辦理決標,本案先行保留決標;經最低標廠商勤麗營造有限公司於100年9月27日提出標價低於底價80%之說明書,表示己有建立完整之施工團隊及長期配合之廠商,故以此標價承做,不會有低品質及不能誠信履約之虞而願意承做,且表示願意提出差額保證金後,經參考其他投標廠商相關項目報價情形及標價為何偏低等說明,經評估該廠商之說明尚屬合理,且該廠商業已於100年10月3日繳納差額保證金新台幣4萬1,200元整,依規定決標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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