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因「囿於國定古蹟-嘉義舊監獄修復工程」經費緊絀,園區景觀及室外照明設備均未能列入修繕範圍,其中參觀動線沿途所需之路燈,業於共同管溝變更設計後之賸餘款項下完成裝設;惟園區幅員廣闊,庭園及圍牆周邊等室外空間仍未裝設照明設施,入夜後即漆黑昏暗不利行走,有安全之虞。 二、因園區即將開展之「建國百年展」,其每日開放參觀時間至夜間八時,為求能於較具人潮之夜間時段,將收容人精心整修之庭園造景及園藝花卉展現於國人,又能兼顧夜間參觀民眾之安全,爰於修復工程結算賸餘款項下增設上開空間之照明設備,以配合展覽及日後各項活動所需。 三、古蹟修復工程之機電工程部分,相關管線及電氣設備之配置因需配合本體建物構造規劃設計,其施工方法及安全考量有異於一般新建工程,前揭機電工程由承包商任發營造(股)公司之分包廠商沅達水電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施工,經查該公司具甲種電氣承裝業資格(如附許可證影本),且曾承包多處古蹟及歷史建築(例如台北賓館、國史館及嘉義酒廠等)之機電工程,其對於舊監園區之機電設施及管線、電力配置等設計方式較能掌握,有助於園區增設各項用電設施之安全維護及施工,且該公司於古蹟園區所施作之工程業由營建署南區工程處完成初驗在案,客觀上可認定其專業能力及施工品質無虞,符合本案需求,為配合「建國百年展」既定開展期程,擬請准予逕洽該公司辦理議價事宜,以利後續佈展廠商進場施工。 四、本案據上開理由經簽陳 典獄長(100年08月16日)並奉 核准(100年08月18日)後採限經簽陳 典獄長(100年08月16日)並奉 核准(100年08月18日)後採限制性招標,洽沅達水電工程有限公司辦理議價事宜。 五、本案由主持人( 副典獄長)參考該廠商報價後核定底價,並洽請該廠商減價。 六、經第2次洽減後該廠商報價進入核定底價以內得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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