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本案投標廠商計 6 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 6 家,審標結果 6 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其餘 0 家不合格。 二、經開標審標結果,編號2.盈昌環保有限公司標價新台幣55萬6,000 元整為最低標,惟該最低標標價低於底價(新台幣99萬8,000元整)七成,經主持人當場宣布保留決標,請廠商依規定期限內(五日內)提出書面說明。 三、編號2. 盈昌環保有限公司於 100 年08月16日來文(本所 100年08月16日收文觀鄉1000016808 號)提出說明,本所以100年08月16日EX1000011527號簽請工務課對該廠商所提出之說明內容分析是否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經工務課分析結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機關執行程序第五項第一點略以:「最低標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機關認為該說明合理…」暨盈昌環保有限公司之廠商低投標價理由書說明三:「本公司願意以總價伍拾伍萬陸仟元整承包本次工程,並繳交差額保證金」,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於 100 年08月18日桃觀鄉行字第1000016808號函通知該廠商提出差額保證金新台幣貳拾肆萬貳仟肆佰元整($242,400)後辦理決標相關事宜。 四、編號2. 盈昌環保有限公司於100年08月19日繳交差額保證金新台幣貳拾肆萬貳仟肆佰元整($242,400),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決標予該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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