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為第1次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公開取得企劃書招標於100年7月13日截止收件計有1家廠商投標(南主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於100年07月14日召開廠商資格審查會議,審標結果01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並通過資格審查在案。 2.本案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於100年07月18日召開評審會議,本案有01家參評廠商:依本案評審方式規定,南主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經評審結果符合評審標準,取得議約權。 3.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公佈之『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第6條規定,評審結果應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定辦理,本案依程序簽奉核定後,並100.07.25已另函通知投標廠商評審結果。 4.本案預算金額為$773,000元(含稅),採不訂底價總價決標(採固定金額給付):取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9條規定辦理議約(不議契約金額,就「廠商承諾額外給付機關情形」、「服務費用明細表組成價格內容」議定)。 5.於100年07月26日16時30分辦理議約程序,本案進行議約程序:與南主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議定服務費用明細表$773,000元(含稅)及廠商額外承諾服務事項。本案為固定價格給付,納入契約執行,經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優勝廠商南主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並辦理後續簽約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