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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彙送

公告日: 098/10/0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1.5
機關名稱
臺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臺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
聯絡人
陳信德(秘書室)
聯絡電話
02-29603456轉3961
傳真號碼
02-29519137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98-130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98年度臺北縣居家蟲鼠防治計畫-動力式噴霧機
決標資料類別
定期彙送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99 財物類其它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098/09/25 15:30
原公告日期
098/09/1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783,000元
捌萬參仟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3.55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783,000元

捌萬參仟元
履約地點
台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北縣-八里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8892761
 廠商名稱
頂尖環保生技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台北縣三重市忠孝路3段15巷59號1樓
 廠商電話
02-89832871
 決標金額
472,700元
柒萬貳仟柒佰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OC)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098/09/30 - 098/12/13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96898030
 廠商名稱
尚群環境維護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99933145
 廠商名稱
高山園藝景觀工程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43062146
 廠商名稱
正芳農業資材行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98年度臺北縣居家蟲鼠防治計畫-動力式噴霧機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頂尖環保生技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決標金額
472,700元
柒萬貳仟柒佰元
  底價金額
667,000元
陸萬柒仟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OC)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472,700元
柒萬貳仟柒佰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尚群環境維護事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80,050元
捌萬零伍拾元
  未得標原因
審標合格但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非最低標廠商,資格、規格暫不予審查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高山園藝景觀工程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09,000元
萬零玖仟元
  未得標原因
審標合格但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非最低標廠商,資格、規格暫不予審查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正芳農業資材行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547,520元
肆萬柒仟伍佰貳拾元
  未得標原因
審標合格但未得標之其他原因 :其他原因-非最低標廠商,資格、規格暫不予審查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098/09/30
決標公告日期
098/10/08
契約編號
98-130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667,000元
陸萬柒仟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472,700元
柒萬貳仟柒佰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41.5
機關名稱:
附加說明
1.本案投標廠商計4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4家。
2.本案採先開價格標方式辦理,實質審查項目為「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規格標審查」及「價格文件審查」合併1次辦理,且「價格文件審查」為優先審查項目。本機關得僅對「最低標價」之廠商(頂尖環保生技有限公司),進行「基本及資格文件審查」及「規格標審查」,經審查結果符合規定;其餘標價廠商之其他實質內容,本機關於開標當場,得暫不予審查。
3.頂尖環保生技有限公司報價每台新臺幣16,300元整最低,且低於底價80%,惟有「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疑慮之情形,主持人當場限時廠商15分鐘(15:55分起)內提出低投標價理由書,廠商依限於16:02分提出說明。本機關(經業務單位確認)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最低標廠商總標價態樣」項次四之「機關執行程序」欄位處理方式二規定,認為該說明尚非完全合理,該廠商表示願意承做,且願提出差額保證金,主持人當場宣布本採購案保留決標,俟該廠商於保留次日起5日內提出差額保證金時,始決標予該廠商;廠商已於98年9月30日繳納差額保證金,本案遂決標生效。
4.本案係採單價決標,決標單價為每台新臺幣16,300元整,底價為每台新臺幣23,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