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案於本(95)年8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假本院門診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辦理資格審查,投標廠商共計三家 ,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三家(長明環保顧問有限公司、萬成國際人才股份有限公司、亞進股份有限公司),經資格審查三家皆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2、本案於本(95)年8月25日(星期五)上午09時30分假本院門診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辦理評選作業,經出席評選委 員舉手表決皆未過半數同意,亦無法評定優勝廠商,主席宣佈本案因無法評定優勝廠商,將就所有評選項目採行協商措施。 3、本案於本(95)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09時00分假本院行政大樓二樓簡報室辦理協商會議。
4、本案於本(95)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時30分假本院行政大樓二樓第六會議室辦理第二次評選,就三家投標 廠商(長明環保顧問有限公司、萬成國際人才股份有限公司、亞進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本(95)年9月14日協商結果,遞送之補充說明書進行評選,本案評審結果,經評選委員評選,1號廠商總序位為7序位名次為第一,2號廠商總序位為15序位名次為第二,3號廠商總序位為18序位名次為第三,經出席評選委員舉手表決皆過半同意,並經主席宣佈優勝序位,將評選結果簽報首長核准,依優勝順序辦理議價。
5、本案於本(95)年10月26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本院門診大樓七樓第一會議室辦理議價,序位第一長明環保顧問 有限公司1號廠商報價(減價後)為每年台幣11,448,888元整最低,低於底價每年11,450,000元整,經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佈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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