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壹.本案決標標價為建造費用百分之六點五,以建造費用預算柒仟萬元計,本案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費約肆佰肆拾 萬元. 貳.本案廠商評選委員會會議記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八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卅分 二、地點:本館二樓會議室 三、主席:劉副館長水抱 記錄:廖榮雄 四、出席人員: 評選委員: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侯研究員啟平 陳技正武星 中華技術劇場協會王理事長孟超 國立台北藝 術大學展演中心 詹教授惠登 淡江大學吳副教授光庭 本館劉副館長水抱 廠商:乙太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啟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五、主席致詞:略 六、委員詢答重點如下: 乙太設計公司 ﹝一﹞揚聲器應重新再配置,管線重新設計。 ﹝二﹞應挪出更多空吊桿,供演出單位使用。 ﹝三﹞如經費許可情況下,燈光迴路應由192個迴路增加至240個迴路,及預留活迴路、側燈迴路等。 ﹝四﹞燈光音響控制室移至觀眾席後方四樓,中間為追蹤燈,兩側為燈光控制室、音響控制室,調光機櫃 仍置於原有燈光控制室內。 ﹝五﹞監視系統重應新配置,以減少管理人力。 ﹝六﹞降低鋼棚、吊具負重重量,以增加安全性。 ﹝七﹞舞台下方樂隊池出入口加大,增設斜坡,以利大型物品如戲服箱等搬運。 ﹝八﹞原左右舞台廁所拆除,改為演出用鋼琴琴房及貯藏室,地下室規畫一鋼琴練習室。 ﹝九﹞送審時程,應予把握。 啟達建築師事務所 ﹝一﹞電動吊桿須有定位點,也須有手動吊桿,以方便演出須要。 ﹝二﹞為安全考量,鋼棚承載重量須再精確計算。 ﹝三﹞道具搬運動線須再考量。 ﹝四﹞舞台懸吊區域狹窄,研究吊具〈物〉桿與空桿共用。 七、評選結果:由乙太設計公司評選為第一名得標,總分504分,平均83分,啟達公司總分437分,平均72.8 分。 八、評選結束時間:約下午四時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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