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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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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73.72
機關名稱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運務處
機關地址 337 桃園市 大園區 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聯絡人 陳心瑜
聯絡電話 (03) 2838888 #80165
傳真號碼 (03) 3811128
電子郵件信箱 nancy.chen@tymetr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A12T150001
標案名稱 支付卡產業安全標準認證輔導暨資安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9 - 其他電腦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31,64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6/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19 17:00
開標時間 112/06/20 15: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本公司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涉及資訊安全,為維護履約品質及保障本公司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本公司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365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 電子領標憑據
(3)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4) 詳細價目表
(5) 廠商資格文件: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擇一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務
(6) 廠商納稅證明
(7) 廠商信用證明
(8) 服務建議書(紙本一式10份,電子檔光碟1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為配合防疫,即日起進入本公司請全面佩戴口罩。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