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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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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60
機關名稱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單位名稱 建設課
機關地址 624 嘉義縣 義竹鄉 仁里村389號
聯絡人 黃重維
聯絡電話 (05) 3416452
傳真號碼 (05) 3412141
電子郵件信箱 gigohi.wcs@msa.hinet.net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yz011
標案名稱 義竹鄉112年度採購路燈修護材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40,8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5/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所後棟3樓總務室
現場領取或通訊購買標函費新臺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7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8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後棟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寄達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前棟1樓收發文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合格執業中營業項目與照明設備、水電、電器材料製造或販買之相關廠商,且具有下列證件經本所審查合格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3.當年度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4條第1項第5款: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1.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證件封內。2.至本所總務室購領或郵購。 【其他】: 1.付款辦法:分批付款,依契約規定每次交貨驗收完畢後備妥請款相關文件,依實際施作或供應項目數量結算金額。 2.決標原則:訂有底價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廠商得標。 3.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 4.保固保證金:無,但自驗收合格日起廠商須就履約標的保固1年。 5.本案係開口契約,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採總價決標(以各採購項目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估價單上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投標時參考,契約以單價訂約,並依實作或供應項目數量結算(契約金額不隨決標金額改變,仍為原預算發包金額,各採購項目總結算數量亦不受預估需求數量之限制)。 6.契約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和比例調整單價。 7.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不足1日者以1日計。 8.廠商投標未參與開標,如有比減價時,未在場者視同放棄。 9.投標廠商之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金額者為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且不予減價機會。 10.開標日或截止投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或截止投標日順延影響無法開標時,順延至次辦公日同一時間開標。 11.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得檢附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義竹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