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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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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71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機關地址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向陽路21號
聯絡人 李欣燕
聯絡電話 (02) 27837863 #242
傳真號碼 (02) 27884235
電子郵件信箱 d314@mail.nks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5
標案名稱 112年運動場域照明改善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41,42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3 17:00
開標時間 112/05/24 14:00
開標地點 本校新民樓1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7071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8/30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向陽路21號總務處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5日曆天內開工,迄112年8月30日期程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EZ14010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E601010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本案訂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2.開標方式:本案為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2年5月1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12年5月1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投標廠商之標價幣別:新臺幣。 6.押標金:77,071元整。 7.履約保證金:154,142元整。 8.保固保證金:46,242元整。 9.本案無預付款。 9.外國廠商不得參與採購。 10.本案招標公告之預算金額即契約之上限金額。 11.既有照明設備汰換更新,包含特別挑高施工處,請廠商投標前務必至現場詳細勘察,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李小姐,電話:02-2783-7863#242 12.投標文件需檢附服務建議書6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