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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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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26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正路510號
聯絡人 黃芝嵐
聯絡電話 (02) 28316675 #141
傳真號碼 (02) 28366723
電子郵件信箱 ym141@ymsh.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9
標案名稱 活動中心體育館及台元館運動場域照明更新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96,58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17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8 09: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行政大樓2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學生活動中心1樓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30日曆天竣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112年03月24日府授工採字第1123007103號函修頒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E601010電器承裝業丙級(含以上)、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2.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3.納稅證明資料(最近1期之繳款書收執聯或前1期之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1.為環保考量,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標(詳投標須知附錄一「電子領標作業說明」);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免費(不含中華電信處理費)。 2.一般投標:自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17日(星期三)17時00分止,掛號郵寄或上班時間專人送達至本校總務處[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510號],以郵寄方式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3.底價訂定情形:訂底價,公告底價,底價為新臺幣2,505,700 元整。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廠商請求釋疑之期限為112年5月15日前。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5月16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審查委員會時間將以電話通知資格合格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