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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4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長期照護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
聯絡人 蘇芳儀
聯絡電話 (02) 25371099 #7702
傳真號碼 (02) 27222427
電子郵件信箱 shinichi@healt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Q11230
標案名稱 112年度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服務品質提升計畫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33 - 社會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079,11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3/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1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東南區2樓衛生局秘書室總收文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111年 10 月 20 日府授工採字第 1113030011號函先行修正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1.依法核准設立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章程:與本案有關長期照顧(護)、醫療照護、公共衛生、社工、教育訓練等。)
2.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且設有醫療機構管理、公共衛生、長期照顧(護)、社會福利或醫學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得以學校官方網站截圖佐證)。
3.政府核准設立之公司或商業組織(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103060管理顧問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審查其他文件】: 1.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2.廠商信用證明。 3.廠商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6.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7.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 8.服務建議書(含附件)。 9.「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規定。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 電子領標:請連線至網址http://web.pcc.gov.tw/查尋本標案案名並下載標單。 【履約保證金額度】:無。 【注意事項】: 1.決標原則: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07萬9,112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限制性招標公開評選,本案投標廠商須經資格審查合格後,始得進入評選作業,由本採購評選委員會以「總評分法」方式評定,總平均不低於所定及格分數(80分),經評選委員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及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定為優勝廠商。 2.廠商提出疑義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4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 1.本採購有關規定請詳閱各項招標文件。 2.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據政府採購法暨相關規定辦理。 3.如對招標文件有疑義請洽秘書室 葉育伶小姐 電話: 02-27208889轉7132  如對履約內容有疑義請洽業務單位:長期照護科 蘇芳儀小姐 電話: 02-2537-1099轉770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