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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13.3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愛國西路26號
聯絡人 謝鎮邦
聯絡電話 (02) 23752100 #1609
傳真號碼 (02) 23114351
電子郵件信箱 bonbon@police.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37
標案名稱 「112年度無線通信行動載具交通違規舉發單用紙」計2萬卷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4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267,5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30萬8,000元(154萬*20%),合計採購金額184萬8,000元整,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3/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66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5樓總務組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4/10 17:00
開標時間 112/04/11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10066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1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60日曆天內交貨 (餘詳用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中類【C7】印刷及其輔助業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空白紙卷76mm寬度1卷,並符合本案用紙規範第參點舉發單樣式及尺寸,未檢附或經審標結果與上開規定不符者,依本案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為無效標 。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其相關子法及其他有關法令;其餘注意事項詳見本案招標文件。 二、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4月6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機關,本機關於112年4月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疑義、異議受理窗口:本機關聯絡電話:23752100轉1609謝鎮邦,傳真:23114351,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26號5樓總務組。 三、投標廠商如對本案用紙規範有不明瞭之處,請逕洽本機關承辦人執法組沈育賢,電話:02-25508368。 四、[決標日期]:預定同開標日期。 五、數量摘要:無線通信行動載具交通違規舉發單用紙2萬卷(寬76㎜長178㎜)。 六、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空白紙卷76mm寬度1卷,並符合本案用紙規範第參點舉發單樣式及尺寸,未檢附或經審標結果與上開規定不符者,依本案投標須知第57點之規定為無效標。 七、契約價金總額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得依約定方式調整;未約定調整方式者,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八、檢舉受理單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887110、傳真:02-23887125、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