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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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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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6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機關地址 |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立農街二段155-1號 |
聯絡人 | 詹小姐/張小姐 |
聯絡電話 | (02) 28201999 #3363/4531 |
傳真號碼 | (02) 28250743 |
電子郵件信箱 | stchan@nricm.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2-1-N006 |
標案名稱 | 資源缺乏地區的老年症候群與中醫藥介入研究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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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4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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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期間為1年(113年)。
2.保留後續擴充增購之經費為147萬5,000元整(惟各年度預算應視立法院審議通過結果辦理;倘年度所需經費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得不辦理後續擴充增購;若經費遭刪減,則以經法定程序審查通過之預算金額為準,該金額須俟本所調整後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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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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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3/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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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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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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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2/04/06 17:00 |
開標時間 | 112/04/07 11:00 |
開標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1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1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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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 (一)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註:1.公私立大專院校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4.公立醫療機構得以組織條例、規程、章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二)廠商之最近一期納稅(營業稅或所得稅)或免稅證明(影本1份)。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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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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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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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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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