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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8.3
機關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單位名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機關地址 701 臺南市 東區 裕農路991號
聯絡人 黃永東
聯絡電話 (06) 2363201 #2352
傳真號碼 (06) 2369918
電子郵件信箱 ydhwang@freeway.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D120P002
標案名稱 建置高速公路南區易發生濃霧路段霧區閃光黃燈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7,865,45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不逾採購金額上限(含2年保固維護工作)。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5/10
原公告日 112/04/28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2/0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新臺幣1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5/16 17:00
開標時間 112/05/17 10:00
開標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2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裕農路99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36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1. 政府登記有案之電機、電子及資通訊等相關業者且未受停業處分者。
2. 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第39條、第103條第1項及「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8條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二、廠商之基本資格應提送證件:
1. 押標金票據正或繳款證明。
2. 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之金融機構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信用證明文件如有前述任一信用不良紀錄,視同資格不符,不得為決標對象)。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4. 查詢繳款廠商同意書。
5.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
6. 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廠商廉政相關規定告知書(投標時得無須檢附,惟決標後由得標廠商出具,納入契約辦理)。
7. 服務建議書(正本1份,副本15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註說明 一、本次更正詳「公開招標更正說明」及「招標文件修訂對照表」。 二、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2年5月11日17:00前填具「廠商疑義請求釋疑電傳表」傳真至本機關(Fax:06-2369918),逾期不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建置高速公路南區易發生濃霧路段霧區閃光黃燈案 01 112/04/28 公告
建置高速公路南區易發生濃霧路段霧區閃光黃燈案 01 01 112/05/10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