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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2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單位名稱 演奏組
機關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興寧街2號3樓
聯絡人 徐淳淵/黃思凌
聯絡電話 (02) 25786731 #711/733
傳真號碼 (02) 25787731
電子郵件信箱 bluephilp0419@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9
標案名稱 112年音樂會錄影音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5 - 攝影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34,5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08
原公告日 112/0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13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4 10: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月5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函訂頒採購契約範本,並依本案實際情況修定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與本案標的(■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J305010有聲出版業 或J601010藝文服務業或J602010演藝活動業或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相關經主管機關合法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商業團體證明文件影本,請至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資料提供本團即可。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3.信用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
4.餘詳本案投標須知第13點等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本案提供電子領標。 [開標地點]:108029臺北市萬華區興寧街2號3樓。 [押標金額度]:免。 [履約保證金額度]:免。 [重點說明]: 投標時請務必使用下載本團於政府電子網公告之招標文件(包括報價明細表)投標。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決標。 [預定決標日]:112年2月22日。 [委託項目]:詳如招標文件。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月5日止。 [補充說明]: 1.本案開標日係為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可進入後續評選作業(評選日期地點由開標日由主持人當場宣布),其評選結果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由本團另行通知符合需要廠商辦理議價。 2.議價當日,請攜帶公司大、小章或授權代理人之私章到場。 3.開標、議價當日如遇天災等不可抗力而致開標、議價當日本團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本團正常上班之第一天同時間辦理,不再另行通知,其他詳如招標文件。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2月9日17時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2月1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之規定向本機關提出異議,對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本機關逾期不處理,廠商得依政府採購法第76條之規定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訴。 **變更「空⽩報價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交響樂團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年音樂會錄影音採購案 01 112/02/03 公告
112年音樂會錄影音採購案 01 01 112/02/08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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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