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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32.80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
單位名稱 工務室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石牌路2段201號
聯絡人 鄭佩珊/ 黃建民
聯絡電話 (02) 28712121 #2037/7170
傳真號碼 (02) 28757344
電子郵件信箱 pscheng2@vghtpe.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2215
標案名稱 放射線部榮科中心乙台「磁振造影掃描儀(SIEMENS/MAGNETOM Skyra 3T)」1年期維護保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輔導會臺北榮民總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9 17:00
開標時間 112/02/10 09:00
開標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使廠商能確實履約以免影響本院臨床作業,已簽奉核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北榮民總醫院動力中心五樓工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算1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醫療儀器相關行業(如醫療器材批發業F1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F208031‥等)
二、基本資格:
(1)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之證明文件。
(3)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廠商應於投標時提供具有維修、維護本案標的物之能力證明:需有該標的物之衛福部販售許可證明或取得該標的物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需有該標的物之衛福部販售許可證明或取得該標的物之專業訓練合格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有關技術、規範及工作內容等問題,請洽工務室黃建民先生,電話:02-28757170。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電話02-2875700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