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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00.34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單位名稱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機關地址 360 苗栗縣 苗栗市 為公路747號
聯絡人 鍾采芙
聯絡電話 (037) 261920 #6263
傳真號碼 (037) 270778
電子郵件信箱 15031@mil.mohw.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MLH11108122
標案名稱 醫院洞巾包布類一式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7 - 除服裝以外之紡織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70,2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總務室
售價新台幣300元至出納繳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8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9 10:00
開標地點 本院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之一定比率: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為公路747號採郵遞方式送達收發室;專人送達則至行政大樓二樓總務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醫療器材販賣(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各投標廠商應於投標前詳閱招標各項文件並瞭解一切有關事項;請於上班日之上午9時至12時,下午為2時至5時止,本案規格連絡人為開刀房劉貞秀小姐,電話為037-261920分機2206;採購連絡人為總務室鍾小姐,電話為037-261920分機6263。 2.本採購適用電子領標:網址:www.pcc.gov.tw;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竄改。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應派負責人或授權之代表,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不超過2人,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議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