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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3.5
機關名稱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單位名稱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花蓮市中美路68號
聯絡人 周玟
聯絡電話 (03) 8237575 #2610
傳真號碼 (03) 8235638
電子郵件信箱 sparky0317@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PB1111209
標案名稱 花蓮縣112年「向海致敬-海岸整體清潔維護與病媒防治計畫」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103,56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需擴充(本採購保留原有採購依契約價格之後續擴充需求,擴充金額及採購數量以本採購預算金額之標餘款作為後續擴充金額之上限,擴充期限至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55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補助金額
1,599,3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13 17:30
開標時間 112/02/14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中美路6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及保障機關及廠商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花蓮市中美路6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具有本案委辦工作執行能力及經驗且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社團法人、公私立學校。
(二)同一機構僅能就一採購案提出一應徵資格,機構內部各單位不可分別 提出應徵資格,以維公平公正原則。
(三)廠商不得以機關名義尋求其他廠商之贊助或協助;但招標文件計畫工作內容敘明允許廠商尋求其他廠商之贊助或協助者,應檢附與贊助或協助廠商經公證之協議書,且明確載明目的、範圍、內容、數量或金額及有效期間等。
(四)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 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
(五)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六)公會會員證影印本。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特定或其他應附證件: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