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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17號
聯絡人 古維民 李雲旭
聯絡電話 (03) 8221684
傳真號碼 (03) 8228719
電子郵件信箱 jimmygu@h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M1120105
標案名稱 縣193線三棧至七星潭路段安全景觀道路拓寬新闢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39,381,38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39,381,38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預算金額內,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各工程項目、單價及各項規定依原契約規定辦理,其上限金額為工程標餘款及工程準備金之加總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25交通部公路總局
補助金額
437,519,442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公開閱覽標案案號RK1111108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2/06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7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19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8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需提出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具有道路相關工程施作經驗及實績,由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單案道路相關工程結算總價不低於預算金額五分之二(2億5,575萬2,554元整)或累計完成道路相關工程結算總價不低於預算金額(6億3,938萬1,385元)。
(二)投標廠商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6,393萬8,138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投標廠商需提出截止投標日前十年內,具有道路相關工程施作經驗及實績,由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單案道路相關工程結算總價不低於預算金額五分之二(2億5,575萬2,554元整)或累計完成道路相關工程結算總價不低於預算金額(6億3,938萬1,385元)。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具有相當財力: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6,393萬8,138元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12年2月7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於本府土木科會議室,本案評選時間另行通知。 2.本案屬公開招標之巨額採購,避免投標廠商低價搶標,造成施工品質降低及工期延宕之虞,不宜以最低標方式辦理決標,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以「最有利標,評選方式」,序位法之固定價格給付決標。 3.本工程預算分四部分: (1)本府「縣193線三棧至七星潭路段安全景觀道路拓寬新闢工程」514,728,756元 (2)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花擴112-193縣道三棧至七星潭路段擴建工程」76,333,679元 (3)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花蓮營運處「花蓮客網112年度配合道路埋管委辦工程(縣193線三棧至七星潭)」23,750,000元 (4)臺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9區管理處「縣193線三棧至七星潭路段安全景觀道路拓寬新闢-自來水管線配合埋設工程」24,568,950元 4.招標作業,合併公告預算金額為6億3,938萬1,385元(含中華電信、台電、自來水),共同招標完成後,各別辦理簽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