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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17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總務處
機關地址 106 臺北市 大安區 大安路二段99號
聯絡人 黃彙鈺
聯絡電話 (02) 27077119 #820
傳真號碼 (02) 27081316
電子郵件信箱 jn575@mail.jnps.tp.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JNPS112001
標案名稱 112年屋頂防水統包工程(第8群)建安國小等4校委託監造技術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39,14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2/01
原公告日 112/0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2/02/07 16:00
開標時間 112/0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教學藝術綜合大樓二樓大會議室(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9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99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定版本111年10月20日府授工採字第1113030011號函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建築師事務所:a.開業證照。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b.技師公會會員證。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b.章程:防水材料、工法、設計、監造等相關之業務,或建築相關之技術研究、管理服務事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招標廠商對文件有疑義者應於等標期四分之一即112年1月30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解釋,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2年1月31日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採購訂於112年2月8日上午10時0分於本校2樓會議室開標,開標後同日14時10分接續辦理廠商企畫書或服務建議書簡報及評審會議,並擇最符合需要者。請投標廠商準備簡報資料,本校備有投影機等設備,不足部分請廠商自行備妥。 3.請投標廠商於開標當日攜帶授權書核對證件及資格文件正本(請勿放入標單內)決標後與得標廠商辦理資格文件正本核對之手續。 4.本案已簽奉核准,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開決標。 5.本案為參考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採購案,採固定費用給付(639,144元),投標廠商應製作服務建議書並以簡報方式評審,服務建議書所列報價如超過該固定費用者為不合格標,不得為決標對象。 6.本校為群組發包之群長學校,合約分別向4校訂約,各自履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112年屋頂防水統包工程(第8群)建安國小等4校委託監造技術勞務採購案 01 112/01/30 公告
112年屋頂防水統包工程(第8群)建安國小等4校委託監造技術勞務採購案 01 01 112/02/01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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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