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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7.52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吉林路15號
聯絡人 余芊瑢
聯絡電話 (02) 25617600 #130
傳真號碼 (02) 25211589
電子郵件信箱 jungaudrey@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18
標案名稱 112年度活力樓演藝廳燈具改善工程採購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20118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13,32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9.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813,323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31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1 10:3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4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4/1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布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專□甲□乙■丙級(含以上)。a.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b.其他。
二、E801060室內裝修業:a.室內裝修業登記證。b.其他。
三、E101011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含以上)。
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
c.其他。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採書⾯投標者請於上班⽇上午8時30分⾄12時及下午13時30分⾄15時內送達。 ※採電⼦投標者應利⽤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其他]: ※投標廠商經審標合格後,請於112年2⽉2⽇(星期四)下午14時⾄本校⼤智樓2樓校會議室參加評選審查會議,請廠商準時出席。 ※洽辦機關名稱:臺北市中⼭區⻑安國⺠⼩學(臺北市中⼭區吉林路15號;承辦人員:余芊瑢;電話:02-25617600轉130)。 ※開標⽅式:⼀次投標分段開標。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2年1⽉30 ⽇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 112年2⽉1⽇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山區長安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