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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5.67
機關名稱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733 臺南市 東山區 東山里225號
聯絡人 行政課林小姐農建課顏小姐
聯絡電話 (06) 6802100 #114及143
傳真號碼 (06) 6802235
電子郵件信箱 mii@mail.tain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00
標案名稱 112年臺南市東山區路燈維修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15,13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增購項目:本採購契約內工項(二)期間上限:12/12/31(三)1.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以300萬扣減預算金額所得餘額。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第22條第1項第7款辧理,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併併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新台幣5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31 17:00
開標時間 112/02/01 09:00
開標地點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3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契約第七條辦理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基本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招標機關應視個案特性需求擇定廠商條件)
▇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有效期公會會員證影本
**餘詳如投標須知第三十三點及第三十三之一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郵購者,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準)註明採購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份5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以報值掛號郵寄本所,每家最多可領3標。(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二、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行政課(發包)現金洽購。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新台幣500元整。 [開標地點]:本所綜合大樓2樓 [其他]: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受款人請開「臺南市東山區公所代收款專戶」,否則為不合格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3.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地址: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電話:06-6802100,傳真:06-6802235。4.廠商得標後應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5.本採購案原訂截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止辦公時,其異動時間詳如投標須知。6.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