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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77
機關名稱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單位名稱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機關地址 902 屏東縣 霧臺鄉 霧台村神山巷73號
聯絡人 李冠緯
聯絡電話 (08) 7902625 #132
傳真號碼 (08) 7902396
電子郵件信箱 dqd1020@oa.wuta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11201
標案名稱 112年霧臺鄉路燈維修及新設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1/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16 17:00
開標時間 112/01/17 10:00
開標地點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2屏東縣霧臺鄉霧台村神山巷7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霧台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2月25日或經費用罄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4.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或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2.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並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原住民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下列證件影本:1.個人:請提供戶籍資料。2.獨資組織:請檢附負責人之戶籍謄本及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可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下載,或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3.機構、法人或團體:請檢附主管機關證明(有效期間為6個月))。
3.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得參與採購之情形者。
4.投標廠商應依投標須知及其補充說明規定檢附招標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或所附具之文件經審查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者為無效標。
5.本案招標文件依最新公告為準,請於投標前確認招標是否有更動。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親購或郵購者招標文件費每份計新台幣100元整,概不退還。 (二)電子領標工本費每次計新台幣25元整。[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或收件日止,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於上班時間內專人送達本所收發處,交由本所人員簽收。(二) 請郵遞至本所收發處。 [其他]: 一、本工程請款依契約規定辦理。 二、郵寄者,以限時掛號匯寄本所收發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文件往返時間申購人自行考量,若遇風災或道路中斷無法投遞開標資料時,廠商可將投標文件親送或郵寄至本鄉長治百合聯合辦公室,電話08-7610227。 三、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所財經課,電話:(08)7902234轉132傳真:(08)7902396。 四、開標日及截止收件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五、若遇減價或比價時,請廠商於30分鐘或機關通知30分鐘到場辦理減價或比價,若無法到場,擇以棄權論。 六、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投標文件及補充說明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霧臺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