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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7.73
機關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 8983589 #364
傳真號碼 (04) 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ntws45@ems.fangyu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000289
標案名稱 112年度芳苑鄉路燈維修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829,20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2/01/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4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7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30 09:30
開標時間 112/01/30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契約終止日前派工均屬有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廠商應檢具下列證件影印本:行業證明文件、近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1)本標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7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2.決標方式:底價以內最低標價得標原則。(1)如有最低標價相同或超過底價而須辦理比減價時,未到場廠商以棄權論(2)如有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而廠商未能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 3.履約期限:開工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契約終止日前派工均屬有效,以派工所需工期,為本契約執行最後期限)或完成當次機關通知派工累計結算金額已逾契約金額時止,以先達到者為準。 4.押標金:新台幣14萬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新台幣28萬2000元整。 5.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6.聯絡人:吳竹偵、電話:04-8983589分機314。電子郵件信箱:ntws15@ems.fangyuan.gov.tw。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建設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