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0.54
機關名稱 嘉義縣大林鎮公所
單位名稱 嘉義縣大林鎮公所
機關地址 622 嘉義縣 大林鎮 中興路2段239號
聯絡人 簡志穎
聯絡電話 (05) 2652003
傳真號碼 (05) 2641074
電子郵件信箱 chienchihying000@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22902
標案名稱 大林鎮112年路燈委外修護工程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之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或達預算金額用罄為止,依先達到者為準。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2/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大林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本公所2樓行政室(622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2段239號)。
請於本公所行政室領取新臺幣300元之繳納聯單至農會(公庫)繳納後,持收據領取招標文件1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1/10 09:00
開標時間 112/01/10 09:30
開標地點 本公所地下1樓開標室(622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2段2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公所2樓收文處(622嘉義縣大林鎮中興路2段23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與臺電公司簽訂電器承裝業營業契約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或招標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餘詳如投標須知及附件。 2.屆時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簽准即改採限制性招標(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俾行後續開標作業。 3.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廠商應附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5.投標文件以郵遞時,請自行估計時間,應於截止收件期間內寄達本公所。 6.如對該標案估價單項目及內容有所問題時,請電洽路燈公園管理所,電話:(05)2652003。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本所提供審查投標廠商證件表僅供參考,請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 ※投標廠商就本採購案如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並依該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主動檢附於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大林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