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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9.1
機關名稱 臺北市立國樂團
單位名稱 演奏組、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中華路1段53號
聯絡人 邱先生、謝小姐
聯絡電話 (02) 23832170 #235、326
傳真號碼 (02) 23119767
電子郵件信箱 ub4090@mail.taipe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12
標案名稱 112年度樂器搬運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5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履約期間上限2年,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11萬2,000元整元整,費用待該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機關得依需求於履約期間在擴充金額上限內以原契約單價、條件增購;另契約期限屆滿前,若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機關將依「廠商履約情形評鑑後續擴充作業規定」辦理評鑑,評定合格者,得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立國樂團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2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3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7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立國樂團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圍標等不法情事並如實履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廠商圍標等不法情事並如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1段53號3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府最新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G101061 汽車貨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押標金/履約保證金:新臺幣7萬元整。 【2】本案開標方式採三階段辦理,經資格標審查合格廠商,依機關通知進行簡報與評選作業,其評選結果經本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依優勝序位通知廠商辦理議價作業。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11年12月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預計於111年1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截止投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開標日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開標時間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等方式通知投標廠商。 【5】評選作業預定於111年12月16日10時整假本團3樓會議室舉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立國樂團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