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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6.3
機關名稱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單位名稱 違建查報隊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2樓(南區)
聯絡人 葉縵璇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8437
傳真號碼 (02) 27595759
電子郵件信箱 xz7890@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4
標案名稱 112年度臺北市違章建築勘查委辦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於契約期間內或契約期滿後,保留書面通知廠商延長履約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及增購新臺幣400萬元整之權利(113、114年度預算各新臺幣200萬元整),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勘查案數量(按原契約訂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除另有約定外,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其款項俟機關各年度法定預算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後,再辦理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14 17:00
開標時間 111/12/15 14: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203圖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南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秘書室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含)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以先屆者為準)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領有建築師及執業執照之建築師事務所,並應檢附納稅證明及信用之證明。
二、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依法核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
章程:與建築相關專業委辦、諮詢事項有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2月5日(含)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逾時或不具名者均不受理;招標機關對於前述疑義之處理結果,應於111年12月9日(含)前,以書面答覆請求釋疑廠商。 2.本採購案係屬開口契約,預算金額即契約上限金額,不因決標總價而變更,招標文件之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本案採總價決標,單價訂約並依實作數量結算。 3.承上,如履約期限屆滿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採購數量未達預估需求數量時,廠商不得以此向機關求償。 4.本採購案各項目單價之預算金額(新臺幣):違章建築勘查A類400元整、違章建築勘查B類405元整、違章建築勘查C類650元整、違章建築勘查D類625元整。 5.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含)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6.本案公告底價金額為新臺幣1,900,000元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