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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25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
單位名稱 交通部公路總局
機關地址 108 臺北市 萬華區 東園街65號
聯絡人 盧威任
聯絡電話 (02) 23070123 #5503
傳真號碼 (02) 23071518
電子郵件信箱 weij22@t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7
標案名稱 製播112年度交通安全廣播宣導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53 - 廣播及有線電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5 交通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678,08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6 09: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4:00
開標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8臺北市萬華區東園街6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決標次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投標資格(擇一符合)如下:
1.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或其他得履行本採購案之法人。
2.營業項目:從事與廣播(J5類)相關之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須檢附: a.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發有效之廣播執照(全部廠商應檢附)。【投標區域應與廣播執照之服務地區相符】 b.參與聯播須加附主管機關核備函(聯播網者應檢附)。 c.電臺准播(合作)證明(投標廠商為非廣播業者應檢附)【註:合作之分包廠商均不得為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附加說明
須符合上開資格並提出證明文件補充: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a.依法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b.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其他證明文件: a.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核發有效之廣播執照(全部廠商應檢附)。【投標區域應與廣播執照之服務地區相符】 b.參與聯播須加附主管機關核備函(聯播網者應檢附)。 c.電臺准播(合作)證明(投標廠商為非廣播業者應檢附)【註:合作之分包廠商均不得為政府採購之停權廠商】。 d.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規定辦理,同一(區)投標廠商就同一(區)採購投標,以一標為限;若投標廠商授權分支機構投標,則投標時尚應出具總公司開立之授權書(具總公司及負責人蓋章並填妥委託分支機構投標授權書)。 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稅證明: a、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 b、 以上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總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招標品項
招標品項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全區(含聯播網)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 4,046,640元
品項編號 2
品項名稱 北區(北北基、桃、竹、苗)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 2,993,640元
品項編號 3
品項名稱 中區(苗、中、彰、投、雲)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 2,246,400元
品項編號 4
品項名稱 南區(雲、嘉、南、高、屏)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 2,207,400元
品項編號 5
品項名稱 東區(宜、花、東)
預估數量 3
單位
預算金額 2,184,000元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