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4
機關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單位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地址 111 臺北市 士林區 中正路439號8樓
聯絡人 戴成志、康展綺#6001
聯絡電話 (02) 28826200 #8701
傳真號碼 (02) 28813036
電子郵件信箱 eb9070@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202
標案名稱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112年度里鄰長訂閱國內報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769,2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且無違約情事,得於契約期滿前2個月以書面通知機關,經機關審查同意,廠商有優先續約1年之權利。並因預算審查考量多延長1個月,後續擴充期間上限共1年1個月(113年1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408萬3,3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秘書室)
新臺幣350元,現金支付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05 17:00
開標時間 111/12/06 10:00
開標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8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1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401020廣告傳單分送業、J301010報紙業、IZ99990其他工商服務業(報紙分送業務)、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所載營業項目與招標標的物相符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不得。 [公告底價]:新臺幣300元整。(每人每月單價) [預定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其他]: ※本案採單價(每人月)決標,實作數量總價結算,執行上限為新臺幣376萬9,200元整。 ※廠商提出疑義及機關釋疑期限: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1月28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所請求釋疑,本所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2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收據或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利查核。本採購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重行招標或變更招標文件,採現場領標或郵寄領標者,得持原領標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領標收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