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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4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瑠公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5 臺北市 松山區 民生東路3段107巷6號
聯絡人 陳立人
聯絡電話 (02) 27130025 #196
傳真號碼 (02) 27123015
電子郵件信箱 clr@ialgo.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G111B009
標案名稱 復興大樓結構補強、防水暨修繕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27,07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27,07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9/14
原公告日 111/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22 09:00
開標時間 111/09/22 10:00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07巷6號(本處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3段107巷6號(本處投標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3年1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3)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1.基本資格: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1)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專業技師事務所(土木技師事務所或結構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B.技師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3)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2.最近1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二、本案涉及專業簽證部分,需委由專業技師辦理之。 三、111年9月14日更正公告說明如下: 1.原需求說明書第2頁「(五)為順利完成…,本處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含監造),技術服務廠商…」誤植為本處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專案管理(含監造)』,為避免投標廠商誤解,修正為「(五)為順利完成…,本處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本案』,技術服務廠商…」。 2.已將修正後需求說明書檔案上傳,請廠商重新下載使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瑠公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復興大樓結構補強、防水暨修繕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01 111/09/08 公告
復興大樓結構補強、防水暨修繕工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01 01 111/09/14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