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機關地址 |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景隆街22號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聯絡電話 | (02) 29340505 #113 |
傳真號碼 | (02) 29343635 |
電子郵件信箱 | d6020204@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6021070009 |
標案名稱 | 谷關訓練中心行政大樓無障礙電梯新設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903,143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8/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8/1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8/16 10:00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和平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開工日起330日曆天,餘詳特訂條款5.2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標準版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4)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我國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我國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我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資料代之。2‧投標廠商基本資格:(1) 投標廠商持有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應符合以下之一:「E101011 丙等綜合營造業」或「E603020 電梯安裝工程業」或「E604010 機械安裝業」或「E801060 室內裝修業」。 ……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