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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44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單位名稱 桃園管理處
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青埔路二段139號
聯絡人 標案洽詢:財務組蔡宜穎#6122 採購洽詢:呂玉婷#5121
聯絡電話 (03) 2875420 #5121
傳真號碼 (03) 2875450
電子郵件信箱 a295@iatyu.na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Y111C016
標案名稱 桃園水利綜合大樓變電站等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999,41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06
原公告日 111/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11 09:00
開標時間 111/07/11 10: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一樓中控室左側辦公廳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64,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39號1樓投標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次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二、其他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估價單。
3. 服務建議書一式12份(含電子檔光碟)。
4. 電子領標憑據。
5. 切結書1、切結書2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本處招標文件請用政府採購網電子領標並可參考本處官網公告: 政府採購網 : http://web.pcc.gov.tw。 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網站 : https://www.iatyu.nat.gov.tw。 二、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處採購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所附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三、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票據應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桃園管理處」為受款人,請勿加註「禁止背書轉讓」以便機關繳存銀行。(2)以現金或採購網線上繳納者,請匯入本處臺灣土地銀行桃園分行013056060825號帳戶(戶名:桃園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401專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標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決標當日退還,而於決標後五天內退還);本處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四、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以政府採購網公告日為準,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不另行通知。 五、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若與採購網公告不一致,依採購網(更正)公告為準,廠商可自行更改外標封截止收件及開標時間。 六、請詳閱投標須知,未盡事宜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 備註:111年7月5日更正公告內容如下: 1、更正招標文件檔案07-估價單第1頁總表內「貳、委託規劃設計監造費」 及「參、空氣污染防治費」,取消上述二項工項報價。 2、更正招標文件檔案17-取消切結書2。 3、更正招標文件檔案09補充說明,附表四現場勘查表,更正不須經本處簽認。 3、延長等標期: 截 止 收 件: 111 年 07 月11 日 上 午 09 時 00 分 開 標 時 間: 111 年 07 月11 日 上 午 10 時 00 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桃園水利綜合大樓變電站等改善工程 01 111/06/16 公告
桃園水利綜合大樓變電站等改善工程 02 111/07/01 公告
桃園水利綜合大樓變電站等改善工程 02 01 111/07/06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