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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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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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11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力行路300號 |
聯絡人 | 簡國芬小姐 |
聯絡電話 | (03) 3324700 #3107 |
傳真號碼 | (03) 3324703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26095@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0223-3 |
標案名稱 | 桃園市桃園區景福宮周邊立面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4 - 都市計劃及景觀建築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80.36.1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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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7,9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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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擬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擴充金額為本案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擴充日期至1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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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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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4/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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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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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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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5/02 09:00 |
開標時間 | 113/05/02 10:30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政府8樓802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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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自計畫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或上限金額給付完畢,二者以先屆者為準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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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國內經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建築師事務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不包含學校) (二)附具文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 (3)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技師或建築師事務所 (1)技師證書(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或建築師證書 (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 (3)有效期限內之技師或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3、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團體(不包含學校) (1)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2)章程(其內容應具本案相關履約能力,如建築、工程等專業) (3)成員領有有效期間內建築師開業證書或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服務建議書 (6)電子領標憑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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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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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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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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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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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