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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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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66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單位名稱 綜合行銷科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4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聯絡人 劉子立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2085
傳真號碼 (02) 27233044
電子郵件信箱 qa-tzliu@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39
標案名稱 臺北建城140週年紀念影片製作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4/10
原公告日 113/04/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6 11: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起⾄113年6⽉30⽇⽌。(詳契約約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a.依法核准設立之登記證明文件。
b.章程:設立目的與廣告設計、電影(影片)拍攝或行銷相關 。
(二)學校或校內學術單位: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註:學校與其下之學術單位不得參與同一採購案。但校內之二個以上學術單位參與同一採購案,非屬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2項情形。)
(三)自然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四)其他業類或其他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I3資訊服務業、I4廣告業、J4電影事業、J5廣播電視業、J7休閒娛樂服務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b. 其他證明文件:J5類中之特許行業應檢附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金融機構或政府電子採購網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投標日前半年以內;分公司應以總公司申請票據信用資料查詢。)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誤開放電子投標,請投標廠商仍依評選須知相關規定,於截止收件前將書面投標資料送至指定收件地點。 1、本案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投標須知(及附件)、契約、需求說明(含附件)、詳細價⽬表(空⽩)、評審須知、投標廠商聲明書(及聲明書附件)、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投標書、授權書、投標封套、電⼦領標作業說明、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分包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我檢核表、「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臺北市政府各機關採購契約變更單價編列及議價注意事項、臺北市政府採購契約廠商分包管理要點、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個⼈資料保護管理要點、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 2、本案採電⼦領標,廠商投標應檢附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3、本案經⼩組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召集⼈江春慧、委員王⼤同、委員蔡依婷、委員盧非易、委員黃奎博。 4、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廉政專線:(02)272875685、疑義、異議受理窗⼝: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4⽉8⽇前,以書⾯向本機關提出,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為113年4⽉12⽇。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37、傳真23454568、地址: 臺北市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 5、⾏政院公共⼯程委員會98年4⽉14⽇⼯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規定,招標文件如規定投標廠商應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該規定無效。廠商如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者,為無效標。 6、「票據信⽤查覆單」須蓋查覆單位戳章,否則視為不合格標;但經由政府電⼦採購網產製票據信⽤證明⽽無查覆單位圖章者,仍為合格標。 7、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臺北建城140週年紀念影片製作案 01 113/04/03 公告
臺北建城140週年紀念影片製作案 01 01 113/04/08 公告
臺北建城140週年紀念影片製作案 01 02 113/04/10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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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