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6
機關名稱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秘書處採購科
機關地址 804 高雄市 鼓山區 蓬萊路10號
聯絡人 高維陽
聯絡電話 (07) 5219000 #6735
傳真號碼 (07) 5311810
電子郵件信箱 weiyang529@twpor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0P240211
標案名稱 高雄港、安平港、布袋港關鍵基礎設施智慧安防設備整合建置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884,361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3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25
原公告日 113/04/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4/30 09:00
開標時間 113/04/30 10:00
開標地點 804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二路1號開標室(高雄分公司維護管理處)。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5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專人送達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掛號郵寄高雄郵政9-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之20號臺灣港務公司秘書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翌日起240日曆天內完成本案系統安裝,並提送竣工報告書、教育訓練手冊等相關契約規定之文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財物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政府合格登記有案之機電工程業(E6)或電信工程業(E7)之公司行號(擇一)。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可以檢附公司或廠商商業登記核准函影本或列印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商工登記資料,網址:https://gcis.nat.gov.tw/index.jsp。(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4.13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時請勿再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
(2) 廠商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3) 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1. 電⼦領標。 2. 郵購⽅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200元整,限附郵局匯票,受款⼈請註明「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並附書明回件地址、郵遞區號、內附回郵郵資,國內郵資100元(勿黏貼)大型信封1個寄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請書明欲購領之投標購案名稱及案號否則無法受理,郵資不足或回址寫錯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 [其他] 1.契約等招標文件如有疑問,請電洽07-5622492 ,鄧玟晴 2.其他注意事項詳投標須知及契約。 3. [檢舉受理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檢舉電話:07-2136963、檢舉信箱: ethic@twport.com.tw。 4.有關檢舉受理單位「航業調查處⾼雄站」,已更名為「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雄調查站」。 5.本案先於113年4月30日進行資格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應包含服務計畫書,合格廠商本公司另行通知評選日期。 113年4月3日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如下 1.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欄位,(3)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2.附加說明欄位:郵購領標⽅式地址為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20號本公司秘書處採購科 113年4月23日第2次更正公告,招標規範產品規格中之7.2高解析度固定式數位彩色攝影機,因廠商釋疑經詢多家設備商無法同時符合規格,修正產品規格為高解析度旋轉式數位彩色攝影機,並展延等標期6日,更正如下: 1.抽換附件招標規範,修改部分詳紅字 2.抽換附件投標須知,更改截止投標時間與開標時間 3.抽換附件審查登記表、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更改時間 4.延長等標期,截止投標時間改為113年4月30日上午9時,開標時間改為113年4月 30日上午10時。 113年4月25日第3次更正公告,抽換審查登記表,修改如紅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航業調查處高雄站-(地址:806高雄市前鎮區佛公路167號;高雄市郵政44-30號信箱、電話:07-8134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高雄港、安平港、布袋港關鍵基礎設施智慧安防設備整合建置案 01 113/04/02 公告
高雄港、安平港、布袋港關鍵基礎設施智慧安防設備整合建置案 01 01 113/04/03 公告
高雄港、安平港、布袋港關鍵基礎設施智慧安防設備整合建置案 01 02 113/04/23 公告
高雄港、安平港、布袋港關鍵基礎設施智慧安防設備整合建置案 01 03 113/04/25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