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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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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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80.25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
單位名稱 | 水利行政科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1段32號7樓 |
聯絡人 | 林辰翰 |
聯絡電話 | (03) 3033688 #3710 |
傳真號碼 | (03) 3033677 |
電子郵件信箱 | 10020597@mail.tycg.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0328-J1 |
標案名稱 | 113年度桃園市智慧地下水管理推動計畫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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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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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預算金額 |
13,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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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 | 13,400,000元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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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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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3/03/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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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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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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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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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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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3/04/15 17:00 |
開標時間 | 113/04/16 10:00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水務局604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服務台(水務局秘書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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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至民國114年4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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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一)納稅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經費明細表。 (四)一般證件文件: 1.若為「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水利或環工)須備以下文件: (1)有效期內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 (2)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3)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4)技師執業執照。 (5)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2.若為「公司」須備以下文件: (1)營業項目證明(兼具1.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10 2.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E603050 3.研究發展服務業IG02010) (2)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3.若為「技師事務所」(土木、水利或環工)須備以下文件: (1)技師執業證照。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4.學術機構須備以下文件: (1)設立證明。 (2)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5.法人團體或公會須備以下文件: (1)設立證明。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土木、水利或環工)。 (3)技師證書(土木、水利或環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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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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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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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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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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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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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