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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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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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95904267 |
機關名稱 | 有限責任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
單位名稱 | 有限責任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員生消費合作社 |
機關地址 |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民生路729號 |
聯絡人 | 方運昌 |
聯絡電話 | (03) 3552776 #510 |
傳真號碼 | (03) 3562105 |
電子郵件信箱 | ta530033@mail.wcjhs.tyc.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30326 |
標案名稱 | 113學年度新生服裝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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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 代辦 ,洽辦機關: 3.80.5.51 桃園市立文昌國民中學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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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3,62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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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原有契約期滿後,如得標廠商經學校認定服務良好,交貨迅速,品質合乎需求,並評定為優良廠商,學校得經簽請首長核准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採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1年,數量預估114學年度新生約800人(包含學年中履約期間零售數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預估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362萬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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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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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3/04/02 | ||
原公告日 | 113/03/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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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截止投標 | 113/04/10 12:00 |
開標時間 | 113/04/11 13:30 |
開標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忠孝樓3樓課發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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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729號(總務處事務組)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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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114年7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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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影本應具投標廠商公司章及負責人之印章。 (2)投標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影本應具投標廠商公司章及負責人之印章。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影本應具投標廠商公司章及負責人之印章。 (4)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5)押標金繳納單據:新台幣70,000元整。 (6)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具投標廠商公司章及負責人之印章。 (7)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應具投標廠商公司章及負責人之印章。 (8)服務建議書:1式6份,份數不足者,由本社以黑白影印補足份數 供審查使用,若因影印品質及裝訂與原件有出入而影響審查結果者,由投標廠商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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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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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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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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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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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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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 傳輸次數 | 更正序號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公告日 | 檢視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