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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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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4
機關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單位名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廣州一街148號
聯絡人 郭明彬
聯絡電話 (07) 7256600 #8314
傳真號碼 (07) 7115783
電子郵件信箱 ne01119@ntbk.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013
標案名稱 113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稅務達人讚起來」租稅宣導活動委外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1 - 廣告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秘書室事務管理股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0 17:30
開標時間 113/04/11 09: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6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履約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1樓(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5月01日至113年11月30日止,餘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應附具之文件詳附加說明。
(2)本案不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領標: (一) 領標日期: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 (二) 領標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7樓秘書室事務管理股。 (三) 領標方式: 1. 專人領取: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前,於辦公時間內親至領標地點以不記名方式領取。 2. 郵遞領取:附貼足80元郵資限掛回郵之大型信封(自行考量郵遞時程)領取,並請於信封左上角註明索取『113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稅務達人讚起來」租稅宣導活動委外服務案』招標文件。 3. 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投標截止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電子檔。 (四) 招標文件費用:免費。 (五) 郵遞領取招標文件及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 二、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本案不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 (一) 廠商登記證明文件或設立證明: 1.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可供查詢列印,網址https://gcis.nat.gov.tw),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3. 營利事業登記證及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檢附,檢附者無效。 (二) 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證明 1.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廠商如係採線上繳稅者,得以該等交易紀錄明細表或查詢繳納紀錄資料,作為繳納營業稅收據(證明)。 2.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觀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繳納營業稅者,免繳驗證明文件。 三、其他:本機關政風室,檢舉信箱高雄郵政2399號信箱、電話:(07)7111003 四、履約期限補充說明: (一)活動期間:自113年5月01日至113年10月31日止。 (二)專案期間:自113年5月01日至113年11月30日止【含製作結案(成果)報告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