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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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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5.3.1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單位名稱 養護科
機關地址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中正路212號
聯絡人 王文興
聯絡電話 (02) 86875129
傳真號碼 (02) 26820859
電子郵件信箱 mandw588@thb.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1B0GL1
標案名稱 113-114年委外聲請支付命令及訴訟、強制執行之勞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1 - 法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終止時(114年10月31日),機關不得通知任何新案件,機關已通知之案件應持續辦理完成,未完成之案件以辦理後續擴充期限至案件完成止(預計2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5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6 10:00
開標地點 本分局開標室(238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分局秘書室( 新北市樹林區中正路21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本分局通知日起開工至114年10月31日竣工或契約金額用罄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詳工作補充條款)。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資格
廠商營業範圍應包括法律服務業「861」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律師事務所或聯合律師事務所。
2. 人員資格
工作管理人、協同管理人須為投標廠商之執業律師。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工作管理人、協同管理人須為投標廠商之執業律師。
附加說明
1.採購中心(投標、開標疑義):電話(02)8687-5116、(02)8687-5365。(招標文件內容疑義請洽主辦科室聯絡人) 2.交通部公路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2)2307-0445,檢舉傳真電話:(02)2307-0489,電子郵件信箱:thbeth@thb.gov.tw。 3.本分局檢舉專線電話(02)2682-8220傳真(02)2675-7571 。 4.履約地點:新北市及全國各級法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