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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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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53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地址 110 臺北市 信義區 市府路1號6樓西北區
聯絡人 王小姐
聯絡電話 (02) 27208889 #6915
傳真號碼 (02) 27587640
電子郵件信箱 eq1247@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15
標案名稱 113 年戶外媒體採購案(開口契約)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8 17:30
開標時間 113/04/09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討論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204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 1 號 6 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秘書室 總收文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全案自決標次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15 日止,各批次及應辦事項期限詳「 113 年戶 外媒體採購案(開口契約)」補充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 本 府 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印刷業(C7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I401010) 」等營業項目之公司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 103 條之各項情形,應檢附證件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 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其他] 1.本案採履約保證金新臺幣 10 萬元,保固保證金新臺幣 3 萬元 。 2.餘詳本案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3.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 應 於113年4月1 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3年4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 義受理專線:電話 27256837 或 27256917 、傳真號碼: 27291814 、地址:臺北市市府路 1 號 6 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檢舉:廉政專線: 1999 (外縣市 02 27208889 )轉 6928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