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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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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3.3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單位名稱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地址 356 苗栗縣 後龍鎮 大庄里光華路373號
聯絡人 廖家儀
聯絡電話 (037) 558601
傳真號碼 (037) 558611
電子郵件信箱 mlh515@ems.miaol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10
標案名稱 113年度微生物檢驗試劑耗材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71 - 玻璃及玻璃產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6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9 09:30
開標地點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2樓20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8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6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光華路37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具備與本案相關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依規格需求及預估數量表所列之規格提供相關證明書,需附衛生福利部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證明書(GMP)或國際同等認證之廠商(如進口需符合ISO13485認證)證明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能當作證明文件,投標廠商可至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料網站下載列印。 ※本採購依採購公告所定時間在本局開標室公開舉行,投標廠商可不在場(不到場者以放棄減價權論),如遇特殊情形,得當場宣佈延期開標。 ※[投標廠商聲明書未提出;第一至第十項未填妥或內容有誤或未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者。於開標後發現者,則不決標於該廠商。] ※本局僅提供電子領標。 ※[開標地點]:本局203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18000元整。 ※[其他]: 本局於截止收件後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採購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單或企劃書.依同辦法第三條規定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報價單或企劃書.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採購案需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撥付或配合進入融資平台。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政府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