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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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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5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單位名稱 農業處
機關地址 970 花蓮縣 花蓮市 府前路十七號
聯絡人 李宇婕
聯絡電話 (03) 8233575
傳真號碼 (03) 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leeuj2001@h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G1130004489
標案名稱 113年度花蓮縣農村總合發展計畫-花蓮山海廚房綠色餐桌共創平台計畫委託專業服務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6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據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0:00
開標時間 113/04/09 10:3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次日起至113年12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有能力受託本案事項,並需具備「文宣設計及製作」、「針對本案進行整體活動行銷整合規劃」、「影音報導露出」、「農村再生與社區營造」、「社區創生」
等相關背景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s://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商得自經濟網站工商登記資料列印。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應附資料)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
(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
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3.切結
書1及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4.投標廠商聲明書。5.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6.服務建議書
(1式8份)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應為有能力本案事項之法人團體或公司,營業項目符合農林漁畜牧顧問業、管理顧問業、一般廣告服務業、其他顧問服務業、研究發展服務業、其他工商服務業、產業育成業等相關背景,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 (二)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載之不良紀錄者,廠商得逕自經濟網站工商登記資料列印。 (三)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應附資料)1.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另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有效證明文件)。2.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3.切結書1。4.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5.投標廠商聲明書。6.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7.服務建議書(1式8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