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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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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1.4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981 花蓮縣 玉里鎮 新興街91號
聯絡人 賴勇志
聯絡電話 (03) 8883141 #3042
傳真號碼 (03) 8883374
電子郵件信箱 horse928@mail.vhyl.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YL1130320S
標案名稱 水池水塔清洗委外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78,72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組)
現金或匯票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0 15:00
開標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本院綜合大樓二樓行政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38,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投標廠商審慎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依約履行之誠信原則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81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有效期限內之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或台灣自來水公司提出申請輔導,符合相關資格著核發清洗水池水塔優良廠商證明書、2.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或台灣自來水公司訓練證明書。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1.自來水管承裝技工(水匠)或自來水配管丙級訓練講習合格證書、2.水池水塔清洗工作證(如台北自來水事業處或台灣自來水公司核發),持有人檢附最近半年個人健康檢查證明書1份,檢驗項目至少包括X光肺部檢查、A型肝炎抗體檢查。3.丙種以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合格證書。4.乙種電匠或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5.3hr缺氧訓練或取得水池水塔清洗教育訓練合格證或缺氧訓練主管證照。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承攬作業事前告知工作 環境與危害因素管理要點。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通信及現場領標;通信領標需附回郵信封及匯款證明單,現場 領標請至本院採購小組辦公室繳費領取。地點:本院精神科研究大樓四樓採購小組 (二)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web.pcc.gov.tw)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其他]: (一)預算金額:新台幣2,778,720元整。 (二)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 (三)規格要求及其他附具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3.押標金繳納證明(標場不收現金)、4.人工領標收據或電子憑據書面明細、5.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非負責人出席時提供)、6.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暨(無法)決標通知單。 (六)納稅之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七)如發現貪瀆不法,請利用下列電話或信箱檢舉: 1.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政風處/02-27571700/台北郵政99-139 號信箱 2.臺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02-28757007/北投郵政2-19號信箱 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政風室/03-8813141分機3501/玉里郵政30 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退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電話:02-27571743、傳真:02-2722768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