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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招標文件會員線上瀏覽
請先登入

無法決標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9.10
機關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單位名稱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六龜研究中心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南海路53號
聯絡人 需求規格相關:朱榮三先生07-6891028#30;招標相關:陳東其先生02-23039978#1022
聯絡電話 (02) 23039978 #1022
傳真號碼 (02) 23896318
電子郵件信箱 donchi@tfr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A032-01
標案名稱 113年度六龜試驗林鳳崗林道維護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1 - 快速道路(不含高架快速道路), 街道, 馬路, 鐵路及機場跑道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61,51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8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3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051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53號(本所秘書室(採購))。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9 12:00
開標時間 113/04/10 14:00
開標地點 高雄市六龜區中興里中庄198號(本所六龜研究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58,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4005高雄市六龜區中興里中庄198號(本所六龜研究中心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9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投標時應檢附的文件詳見附加說明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如為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 (四)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切結書1 (六)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投標廠商如為土木包工業: (一)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書影本 (四)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五)切結書1 (六)繳交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以上詳細內容請詳閱招標投標須知第49點。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可電子領標。 2.於截止投標期限前,親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費後憑據至秘書室(採購)索領,或附回郵80元大封套及216元匯票,郵寄至本所秘書室(採購)索領,須註明購買招標文件之採購案號及標的,未註明者或未附足回郵者,不予受理。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216元(電子領標售價108元),現場領標請至本所秘書室(出納)繳納。 [其他]: 1.押標金若為開立支票及購買招標文件匯票之抬頭請寫(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2.本案履約期限:自簽約日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90個日曆天內全部完工(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 3.對招標標的之規格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請洽本所請購單位:本所六龜研究中心:朱榮三先生,電話:(07)68910288轉分機30。 4.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標單,連同資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密封後投標。封套外部須至少書明:採購案號、招標標的名稱、投標廠商名稱、地址、統編、電話。 5.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者,請檢附填妥之授權書。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本案經簽奉核准,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之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農業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