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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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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43502904
機關名稱 世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世紀綠能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單位名稱 世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世紀綠能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聯絡人 鄭惠雯
聯絡電話 (03) 3294188 #506
傳真號碼 (03) 3291149
電子郵件信箱 jennifer8166@cgehs.ty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GES112004
標案名稱 113年度國教署補助充實教學及實習設備計劃-黑板用萬用繪圖儀及噴墨繪圖儀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56,000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世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世紀綠能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1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2 13: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世紀綠能工商-行政大樓3F-多功能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算3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對投標程序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總務處-庶務組03-3294188#506鄭組長,對於規格事項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實習處機械科03-3294188#613程主任。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世紀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世紀綠能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