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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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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聯絡人 林上慈
聯絡電話 (02) 23667549
傳真號碼 (02) 23679050
電子郵件信箱 u501294@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0081220030
標案名稱 點滅器一批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13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台電公司保留於最後一批裝運/交貨期限(或契約效期屆滿)前,依原契約條款及契約單價增購決標時契約總金額50%以內之權利,倘辦理增購,增購數量之裝運/交貨期限另由台電公司與立約商協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9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4/11
原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5/08 10:00
開標時間 113/05/0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材料處807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材料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3/08/08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8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履約時間短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案投標廠商無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資格,其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12.(1)及(2)。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領投標資料 【其他】: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金額:新臺幣11,552,381元(不含營業稅),採購金額:新臺幣17,328,571元(不含營業稅)。 二、決標方式:分項單價及總價報價,總價比減,總價決標。 三、本案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 四、本案為公開招標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並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五、本案履約期限: (一)國內標:第一批:自決標日次日起90天內交貨至本公司指定地點(台灣電力公司中部儲運中心),地址:台中市后里區九甲七路8號;第二批:自決標後第9個月內交貨(交貨期起算以決標日之次月為第一個月)至本公司指定地點(台灣電力公司北部儲運中心),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快速路9段2208號。 (二)國外標:第一批:自決標日次日起90天內裝運、第二批:自決標後第9個月內裝運(交貨期起算以決標日之次月為第一個月) 六、採電子領標方式領取招標文件之廠商投標時,請自行將下載之資格封、價格封及綜合封封面檔案樣本以A4紙張列印後,分別貼置於其自備不透明之封套(各封套之尺寸,請廠商分別依各該下載檔案樣本中所標示之「實際大小」尺寸自行製作)上使用,並應依招標文件規定辦理投標。 七、投標廠商利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領投標者,請依本案投標須知第6.1條規定將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附於標封。 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九、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6774或02-23667364 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十、曾參與本案投標,且規格文件經審查合格廠商,在參與此次投標時,可免再提出規格文件,惟需於「綜合標封或規格標封」內出具「保證函」(1式1份),確認112年7月20日開標所提送之規格文件(含澄清文件)均適用於本案。若無新廠商投標將逕開價格標。 十一、餘詳招標文件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作業歷程
標案名稱 傳輸次數 更正序號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公告日 檢視
點滅器一批 01 112/06/14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2 112/07/14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3 112/09/18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4 112/10/16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5 112/11/23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6 113/01/04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7 113/01/22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8 113/02/19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9 113/03/29 公告
點滅器一批 09 01 113/04/11 公告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