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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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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9.47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
聯絡人 葉馨憶、吳仁杰
聯絡電話 (02) 23416721 #211、210
傳真號碼 (02) 23952218
電子郵件信箱 bq-yxy0@gov.taipei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0302
標案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113年度辦理機電業務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64,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14年契約需視機關年度預算經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且經年底「臺北市中正區公所推動業務委外專案小組」會議審議113年度工作績效並同意後續擴充後,方可繼續生效,否則機關可重新辦理招標,增購期間金額以不逾2個月,金額不超過11萬6,000元為原則。後續擴充條件係依本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再另行議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9樓秘書室
現場領取光碟及投標封套酌收工本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10 17:00
開標時間 113/04/11 14:00
開標地點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10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總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之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僅須任一項符合:
一、E501011自來水管承裝商:乙等(含以上)
(一)自來水管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書、(二)承辦工程手冊。
二、E601010電器承裝業:乙級(含以上)
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三、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二)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2款第1目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本案經首長核准屆時如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得於開標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餘請詳閱投標文件之詳細表、契約、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3.履約期限: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13年4月1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3416721*211、傳真:23952218、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3年4月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本案如因故流標、廢標、暫停招標後變更招標文件,採人工領標者,得持原人工領標憑據前來換取新招標文件,並檢附原人工領標憑據辦理投標。電子領標者請自行重新下載招標文件並檢附更新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未變更招標文件者,廠商得採用前已領標之領標憑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地址:100024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08號8樓、電話:02-23416721分機211、傳真:02-23952218)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