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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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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7.9.10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太平區新平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臺中市太平區新平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411 臺中市 太平區 樹孝路336巷9號
聯絡人 董益銓
聯絡電話 (04) 23914533 #731
傳真號碼 (04) 23914532
電子郵件信箱 et0493251@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3B02
標案名稱 臺中市太平區新平國民小學第三期校舍耐震補強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365,08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365,086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365,086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09:30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336巷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336巷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80日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依特定個別項目: 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12%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 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7%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 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已依營造業法領得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代碼為「E101011」之公司或行號,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評分基準如下,請廠商依評分基準項目撰寫服務建 議書,一式6份。 一、工程內容認知、施工規劃及品質管理規劃、現場會勘證明書(15%) 二、工程管理之執行能力、施工進度及工期檢討、施工緊急應變計畫、交通維持規劃、師生安全維護及重要施工問題及對策(15%) 三、施工機具、人力配置,包含組織架構之完整性、工地專業組織人員之學經歷(含專長與專業技術檢定、訓練之證照、合格證書、技師證書及受聘證明影本)(15%) 四、廠商工程經驗實績說明、相關得獎資料以及5年內之施工抽查及查核紀錄、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之紀錄、在建工程承攬執行情形(20%) 五、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執行方法、自動檢查及管理方式(15%) 六、如何維護施工教室既有設備、說明既有設備管線復原之處理、施工教室之清潔及復原、未來保固服務(10%) 七、簡報及答詢(1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新平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